李佐军(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所长、研究员)
田惠敏(国家开发银行规划研究院副研究员)
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的典型特征和根本要求,是衡量职业教育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志,是实现教育链、产业链、供应链、人才链与价值链有机衔接的重要举措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产教融合由政策要求升级到法律要求,已被正式写入职业教育法。2023年6月13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《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提出到2025年,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达到50个左右,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,进一步推动产教融合向纵深发展;明确支持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分校或产业学院,允许企业以资本、技术、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。
近年来,我国产教融合制度机制日趋完善,创新合作模式不断涌现,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、互相促进的格局逐步形成,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逐步提升。2019年7月,中央深改委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《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》,提出布局建设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,打造一批产教融合型行业,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,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。2021年,国家发展改革委遴选首批21个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和63个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。2022年底,中办、国办印发《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》,破除“矮化”“窄化”职业教育的传统认知,直击改革实践中的难点痛点问题,提出职业教育改革重心由“教育”转向“产教”。
经过两年多建设,全国已培育5247家地方产教融合型企业,在培养符合产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上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产教融合逐步成为试点城市产业发展的强大引擎、招商引资的“金字招牌”。当前,我国已拥有1万多所职业院校、3000多万名在校生。
然而,从实践层面来看,我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仍存在产教“合而不融”“校热企冷”等问题,职业院校容易“剃头挑子一头热”,部分校企合作停留在协议层面或劳务用工的表层,企业未能深入参与到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。针对这些问题,《实施方案》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和职业院校、普通高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分校或产业学院,支持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、混合所有制改革,允许企业以资本、技术、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。通过这些措施,打消企业的顾虑,变“一头热”为“两头甜”。
此外,针对有的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匹配度不高问题,《实施方案》鼓励引导职教院校,优先发展先进制造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生物技术、人工智能等产业需要的一批新兴专业,加快建设护理、康养、托育、家政等一批人才紧缺的专业,改造升级冶金、医药、建材、轻纺等领域的一批传统专业,撤并淘汰供给过剩、就业率低、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,由此完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,推动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、创新链的专业体系,切实做到学科跟着产业走、专业围着需求转。
《实施方案》的出台,是持续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内在要求,是统筹解决人才培养和产业发展“两张皮”问题的重要举措,对于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,建设教育强国、人才强国具有重要意义。同时,《实施方案》也回应了教育呼声和产业需求,体现了国家推动构建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格局、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决心。第二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工作将于2023年下半年启动,旨在推动各地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探索,真正拿出一批真金白银的支持政策,让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真正成为产业发展的“助推器”。